特别提示
在海莱进行的艺术经纪活动中,海莱一般担任委托人(卖家)的代理人,在众多竞买人中由海莱权衡决定最终合作的对象即最终买家,经买家验货后,交易品的价格一旦确定,即表明委托人(卖家)与买家之间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交易品的买家。因此产生之法律后果,由委托人(卖家)与买家各自承担。 该规则之规定,构成海莱以代理人身份与委托(卖家)人及买家订立合约之相应条款。该规则之规定亦构成委托人(卖家)与买家之间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之相应条款。故此,凡参与海莱经纪活动的委托人(卖家)、竞买人、买家及其他相关之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该规则,并对彼等参与海莱经纪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该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海莱对交易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交易品原物,对自己竞买某交易品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委托人(卖家)的规定 1.委托程序 阁下委托海莱出售其物品时,倘为自然人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与海莱签署委托买卖合同;倘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海莱签署委托买卖合同。 阁下委托海莱买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海莱对该物品自行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 2.委托人(卖家)之代理人 阁下委托代理人委托海莱买卖其物品的,应向海莱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阁下的代理人倘为自然人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倘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海莱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海莱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3.委托人之保证 阁下就委托海莱买卖的物品(即交易品)不可撤销地向海莱及买家保证如下: (a)对该交易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交易品的买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已尽其所知,就该交易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海莱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倘若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交易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海莱及/或买家蒙受损失时,则阁下应负责赔偿海莱及/或买家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4.保留价 所有交易品均设有保留价,海莱与阁下约定无保留价之交易品除外。保留价由海莱与阁下通过协商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海莱不对某一交易品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5.海莱的决定权 海莱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a)通过交易品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交易品作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b)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之意见;
除非海莱与阁下另有约定,海莱对某交易品是否适合由海莱买卖,以及交易地点、日期、条件及交易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6.未交易成功 阁下与海莱签署委托买卖合同且将交易品交付海莱后,倘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海莱认为某交易品不适合由海莱买卖的,则阁下应自海莱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____内取回该交易品(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海莱与阁下之间的委托买卖合同自阁下领取该交易品之日解除。倘若在上述期限,阁下未取走交易品的,则海莱与阁下之间之委托买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倘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_____内,阁下仍未取走交易品的,则海莱有权以海莱认为合理的方式处置该交易品,处置所得在扣除海莱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阁下自行取回。 7.交易中止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海莱有权在实际交易前的任何时间中止任何交易品的买卖活动: (a)海莱对交易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 (b)第三方对交易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愿意对中止交易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c)对阁下所作之说明或对该规则第3条所述阁下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d)有证据表明阁下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该规则的任何条款; (e)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 8.委托人(卖家)撤回交易品 阁下在正式交易前的任何时间,向海莱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经海莱同意后,可撤回其交易品。但撤回交易品时,若该交易品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交易品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若图录或任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交易品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并且支付予海莱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阁下撤回交易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阁下自行承担,与海莱无关。
9.自动受保 除阁下另有书面指示外,在阁下与海莱订立委托买卖合同并将交易品交付海莱后,所有交易品将自动受保于海莱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海莱与阁下在委托买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交易品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交易保留价的,以该交易品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海莱对该交易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亦不意味着该交易品由海莱买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10.保险费 除非阁下与海莱另有约定,交易成交后,阁下应支付相当于成交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如交易品未能成交,阁下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11.保险期间 如果交易品成交,保险期限至交易日起_______止或买家领取交易品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果交易品未成交,则保险期限至阁下收到海莱告知其领回交易品的通知之日起_______届满为止。保险期满,届时,风险由阁下自行承担,详细条则请参阅该规则下文第12(a)、(b)条。 12.委托人(卖家)安排保险 如阁下以书面形式告知海莱不需投保其交易品,则风险由阁下自行承担,且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交易品的毁损、灭失向海莱提出的索赔或诉讼作出赔偿; (二)赔偿海莱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交易品损毁、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三)将第12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交易品的任何承保人。 13.保险免卖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对交易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海莱不负赔偿责任。 14.保险赔偿 凡属因海莱为交易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交易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海莱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海莱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阁下。 15.佣金及费用 除阁下与海莱另有约定外,阁下授权海莱按成交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 尽管海莱是阁下的代理人,但阁下同意海莱可根据《关于竞买人和卖家的规定》中的条款向买家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16.未成交手续费 如果某交易品的竞买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阁下授权海莱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的_________计算的未交易之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17. 出售收益支付 如买家已按《海莱业务规则》第7条的规定向海莱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海莱应自交易日起______天后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支付阁下 18. 延迟付款 倘《海莱业务规则》第7条的规定付款期限届满,海莱仍未收到买家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海莱将在收到买家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支付阁下。
19. 税项 倘阁下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阁下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20. 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倘买家在交易日起_______内未向海莱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海莱除有权按《海莱业务规则》第11条之规定向买家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并有权根据阁下的要求,在海莱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协助阁下向买家收取拖欠的款项,但海莱不代表阁下向买家提起诉讼。
21. 海莱决定权 海莱有权接受阁下授权(由阁下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交易品; (三)根据《海莱业务规则》相关条款,解决买家提出的索赔或阁下提出的索赔;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家拖欠阁下的款项。
21. 交易品未能成交 如交易品未能成交,阁下应自收到海莱领取通知之日起______内取回该交易品 (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海莱支付未成交的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上述期限,海莱有权以其他出售方式按海莱认为合适的条件出售该交易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交易中阁下应支付的未成交的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出售该交易品的所有费用,将余款支付阁下。
22. 风险承担 阁下应对其超过上述期限未能取回其交易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阁下要求海莱协助退回其交易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阁下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6.其他 (a)免除责任 海莱作为阁下的代理人,对阁下或买家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b)其他细节 阁下可详阅《海莱业务规则》中有关对委托人(卖家)的规定,其中相关条款与该规则相辅相成,同样适用。
(c)可分割性 如该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彼等必须遵守、执行。
(d)争议解决 因依照该规则参与海莱交易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之各方应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规则之英文译本仅供参考之用,英文译本如与中文原本有任何抵触,将以中文原本为准。)
|